行政整備

責任篇

是否已完成學生輔導管教、申訴…等相關辦法。

  • 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、家長代表透過校務會議,訂定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」、「學生獎懲辦法」及「學生申訴辦法」,明確規範教師輔導角色與職責。
  • 上列各項辦法均公佈於學生手冊中,供學生及家長查閱。

是否已完成教師考核、申訴、評鑑..等相關辦法。

  • 訂定教師評鑑實施辦法,作為考核、申訴之依據。並於學校相關集會公布與宣導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

是否已完成積極維護兩性平權各項組織及運作機制。

  • 依規定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,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(1年2次)。99學年度性平會議

是否已針對不同族群訂定不同鄉土語文教學策略。

對學生基本資料、病歷、家庭狀況…是否妥善保密。

  • 落實保密規定,確保教職員及學生各項資料安全。各處室對學生基本資料、家庭狀況…等妥善保密,不公開、不外借。

是否訂定各項照顧弱勢家庭支持、扶助方案。

  • 本校成立教育儲蓄專戶實行急難同學之救助;積極辦理弱勢學生各類費用及代收代辦費之減免,務使學生就學順利無礙。
  • 推動攜手計畫及清寒課後輔導費減免,進行課後扶助計畫。

是否訂定校內中長程計畫,逐年改善校內無障礙設施。

  • 訂定友善校園相關中長程計畫,逐年改善校內無障礙設施。

是否已訂定校內人權暨法治教育年度工作計畫。

  • 已訂定校內人權暨法治教育年度工作計畫並逐步落實各項教育。

審查指標